Yan Jiu Zong Shu
研究綜述
關于“李某某案件”
的網絡輿情分析
□ 薛靜華
摘 要:“李某某”事件近期來引發了社會的高度關注。廣大青年網民對該事件的看法
體現出他們對公民權利與責任的態度和意識形態的現狀。本文通過網絡資料搜集整理方法對青年態度、觀點進行梳理,對“李某某”事件上的青年網絡輿情展開探討,并利用三大網絡問卷調查資料從不同視角考察了青年網民對該事件中“信息披露”和發展趨勢的態度認知。
關鍵詞:“李某某”事件;青年;網絡輿情
害性小”、央視名人楊瀾的“勞教一年懲罰過重”等
一、事件緣起與網絡關注
2013年春節大年初十,北京市公安局接到報案,
言論更是被廣大網友所關注和討論。 截止2013年8月30日,在百度搜索引擎中以“李某某輪奸”為關鍵詞進行搜索,共有4,950,00條記錄;存在關于“李某某”的論壇記錄為3,920,000個,龐大的網絡數字后反映的是廣大網民對該案的密切關注,更體現了法制社會背景下青年對公民權利與責任的態度和公民意識形態的現狀。所以本文采用網絡資料搜集的方法,就李某某案的對我國青年網絡輿情的現狀展開探討。
某女稱其在大年初八晚間被五位男子帶至某賓館并被輪奸。本是一起普通的強奸案,卻鬧得沸沸揚揚,主要因為涉事人身份特殊,涉嫌輪奸的犯罪嫌疑人之一李某某的父母都是我國著名的軍旅歌唱家。在3月7日,北京市檢察院將五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捕,后移
至海淀區人民檢察院,時隔近4個月后鑒于案情復雜,此案被退回北京警方補充偵查。2013年7月22日和法庭辯論,并擬于近期正式開庭審判。
二、網民對“李某某”事件的討論熱點
1.焦點話題的關注
這起案件由于犯罪嫌疑人身份特殊,持續的時間長(已達半年之久),所以社會關注度高,網絡上熱議不絕,高潮迭起。經過分析整理,我們認為討論的焦點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1)“官富二代”現象
本質上看,李某某案被青年網民所熱議具有一定
8月20日兩次庭前會議召開,檢方和被告人進行了
在上述事件發展的背后,當事人及家屬在案件中的行為更是受到人們的熱議。最受關注的莫過于李某某之母的“護子”之舉,如拋出“涉事女為陪酒女”、
“涉案酒吧介紹賣淫”、“受害人私下索賠50萬”等等言論為其子開脫,另外還有一些社會名人的觀點如清華大學教授易延友的“強奸陪酒女比強奸良家婦女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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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社會背景和原因。隨著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推進,社會貧富差距擴大、特權階層與普通民眾間的對立形態變的愈發嚴重,“官二代”、“富二代”的特權標簽2月27日刊文《從李某某事件看古代的“官二代”》,已經深深烙在廣大青年心目中?!堆虺峭韴蟆?013年
“身為老藝術家、老黨員,李某某父母應該以身作則,改變社會不良風氣?!蔽⒉┠Ч鞟上校指出:“整個事件中不見對社會道歉,不見對孩子的批評和自我批評!!只見一味的去責怪社會!這是多么惡心和下作的人啊!”相比于李某母親,李某父親在強奸案發生后則顯得非常平淡和低調,他沒有在公共媒體上發表過任何觀點,也沒有為他其子作過任何形式的辯護。對于這種“無為”,也被網友們所廣泛關注,PLA秋羽哥:“出面的事情由夢來做,幕后的一些工作由江來搞”。 luxihua11:“夫妻兩一明一暗,李其實是幕后掌舵,很強大的樣子”。小杜642:“他不出面,肯定是怕他的名譽受影響,其母護犢子行為已經遭到了大家的強烈譴責,所以他干脆不露面,在背后出謀劃策?!?/p>
(3)案件審理的程序和走向
無論當事人的論調,還是社會公眾的輿論觀點,案件的審判結果最終取決于法理和事實依據,而此案從法律角度看,存在的熱點爭議如下:
李某某之母認為此案應定性為賣淫嫖娼,而且是他人有預謀的敲詐勒索。針對這個觀點,微博“古樓警長”稱:“罪刑罰定原則沒錯,但強奸是行為犯而不是結果犯,在學術界的三種類型:接觸學、插入學和射精學中,中國認定強奸即遂是接觸學?!钡灿芯W友認為賣淫嫖娼和強奸的區別在于是否支付嫖資,微博“一路漲停一路發”說:“李某某事后給被強奸女子2000元不知是否屬實?如果屬實,被害人不該給李某某稱嫖娼后遭勒索50萬的借口。不是替李某某之母夫婦說話,社會不公仇富現象正常,徐小明一句能理解就被噴,但覺得李某某之母質疑只要走合法途徑,雙方各說各理,輿論不能因李某某之母夫婦教子無方,李某某是富二代就代表法院判罪?!彼葬槍Π讣ㄐ詥栴},網民們給出了不同的觀點,這體現了網民對案件性質認知的差異和對法律理解能力的不同。
對于某機構提出的“輪流發生性關系”的說法,網友也調侃了一通,微博“岳悅”:“中國文化博大精深”;楊欣:“輪奸不叫輪奸,叫輪流發生性關系,殺人也不叫殺人,叫終止對方生長進程……”所以對于當事人及家屬欲以脫罪的辯護手法和含糊的說辭,網友們嗤之以鼻,認為這是對人類公理的公然踐踏和對法律的漠視。當然也有網友認為對李某某作案的動機表示懷疑,微博“假釋中的奇奇小牛奶”說:“我想不通李某某這么有錢的人為什么要去輪奸,強奸女孩
認為當今的“官富二代”與封建時代的“衙內”并無
區別,具有相同的形成機理[1]。天涯論壇網友“姽“從2011年李某某駕駛寶馬車打人再婳明月”認為:
到今天涉嫌輪奸,他的行為并不出人意料,只是官員手中的權力為什么就能夠給自己的子女帶來那么多的便利和無所顧忌?”央視復興論壇網友直呼“李某某不孤單,全球“坑爹”二代知多少?”古語有云:“子不教,父之過”,可見無論是在什么樣的家庭條件下,子女教育的責任都不能忽視,特別是對于官員與社會名人而言,更是要對自己的子女嚴加管束,防止子女利用父母的權力和地位為所欲為。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考慮:如果直接對官員、富豪、明星手中的權力進行監督,抑制腐敗和權力濫用,是不是能夠更好的避免類似事件發生?騰訊微博“北照”稱:“在這個腐敗國家里,有這么幾個人可以免除罪行,當官的,官二代,當明星的,星二代,有錢的,富二代?!辫F血社區網友認為:“這種事情歷朝歷代都屢見不鮮,父輩冒死打天下、創基業,兒孫玩命毀江山、敗家業?!闭f明廣大網友對“李某某案”的關注并不局限于當事人本身,更是對當今社會形勢下官員權力缺乏監督機制和官富二代“為虎作倀”現象泛濫的擔憂。
(2)犯罪嫌疑人家屬的態度
在“李某某”案發展過程中,李某某之母的做法與言行受到了部分網民的猛烈抨擊。先是在李某被逮捕之初,李某母親便認為涉案女子屬于酒吧的陪酒員,在案發過程中受害人并沒有反抗,所以其子輪奸罪名不成立;后是距案發半年之久,李某及家屬對受害人從未表示公開道歉,即使在8月30日李某某之母參加網站專訪時,也不承認其子強奸而只是認為發生了“你情我愿不好的事情”。微博“馬立”認為:“李的監護人從未向受害人表示歉意,態度冷漠。這一做法得不到受害人的諒解是李家人的失誤,作為公眾人物,[email protected]:“李某某正是有了這樣的父母,才有他的今天!其母逆襲之舉救不了他?!贬槍钅竿ㄟ^種種手段為其子開脫罪名的做法,網友們大多數是持否定態度,[email protected]_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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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縱然是嬌慣,但是要泡妞那易如反掌!”。當然這種說法只是一個基于理性視角的考慮,與實際案情的發生并無直接關系,不過倒是體現了網民的推理思維比較開放。
對于李某某在輪奸案中的存在的打人行為 ,李某某之母在伊始表示堅決否認,微博“馬扎里時代”:“其余四被告都說小李子打人了,難道每個被告及其律師都針對自己呢?不是說被害人挑逗小李子并自愿跟隨的嗎,為什么小李子要打人呢?”隨著確認。
8月30日證人證詞的出現,李某某打人行為最終被“未成年人不公開審理”為[email protected]:“這是怕牽扯太多人吧 另外四個都沒說過,公開也好,關系到法律的公正性?!本W友“暢言”:“開什么玩笑??!要是沒背景這案子要就結了!還玩不公開審理?!钡灿芯W友認為不公開審理有其法律依據?!昂舆吥尽闭f:“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有關國家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不公開審理。并且有關證據必然關乎受害人楊女士的隱私信息?!本W友“射進”“人家不公開說人家有貓膩,人:家要公開說人家又違法,此舉也是被網民逼的,無奈之舉”。
(4)畸形“母愛”與家庭教育
李某某之母自案發開始一直是本事件的“公眾人物”,社會名人和當事人母親的雙重身份使她的言論與行為頗受關注。大部分網友認為李某某之母的母愛是畸形的,這種顛倒黑白式的“愛行”會讓當事人更加失去同情,如百度貼吧網友“inzaghi8122”說:“綜上所述,夢鴿是個好媽,不是個好人”; 甚至,在案件完全沒有審理完畢之前,一些網友已經根據李某某之母的做法對當事人定性,網民“春雨”說:“有你這個護犢子的媽,你的兒子就不會是個好東西?!钡灿幸恍┚W友表示對李某某之母支持,如網民“麥田”:李某某之母不私了,堅持法律解決的態度,也令人尊敬”;西祠胡同網友“標準中醫”:“為了兒子,你拋棄虛榮,更顯偉大的母愛,李某某之母堅持,偉大的母愛能夠戰勝一切困難”……當然,這樣的表達遭受了其他網友的猛烈抨擊,天涯社區“豬天壯美躲貓貓”撰寫熱帖:“論李某某之母式的母愛,母愛和無恥的人渣不沖突,將無恥視為偉大只因喪心病狂!”這種觀點的激烈沖突體現了廣大網友看待此案的倫理角度差異很大。其實“母愛”本身無對錯之分,關鍵
在于愛的方式和界限,如果一味的以“母愛”為幌子為自身開罪,這種“母愛”是十分荒唐的。更重要的是隱藏在畸形“母愛”背后的是家庭教育的缺位,南方日報刊文《李某某案敲響家庭教育警鐘》,網友“大秦教育”評論:“孩子是家里的寶貝,是掌上明珠現在不少家庭都是獨生子女,幾代人好幾個家庭都圍著一個孩子轉,如何教育有時候不是父母或者一個家庭的事?!笨得魃辏骸澳鐞墼炀湍孀?,過度愛孩子就是害孩子”。
2.“李某某事件”的相關民意調查
一是瀟湘晨報聯合大湘網針對“未成年人信息是否應該披露”的調查結果顯示:贊成披露李某某的隱私信息的人占72.90%,他們認為“隱私不等于隱瞞”。在這高贊成比例的背后,是網民們對李某某事件中當事人與有關執法部門的不信任,擔心勢力雄厚的李家采用各種方式左右審判結果。
二是鳳凰網2013年初開展的“李一天案網絡調查”,提出四個問題進行了民意測驗:
79.84%(15,296票)的網友認為是“家庭教育缺位”,
第一,是什么導致了李某某“二進宮”?共有
說明廣大網友一方面對官僚階層的權力濫用表示不
滿,因為名爹名媽導致的闊少的特殊身份才讓李某某之類敢于以身試法。只有20.16%(3,862票)的網友認為是受“社會道德環境影響”。這一結果反映了大多數網友將李某某犯罪原因歸于社會的不認可,也確證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第二,對“星二代”坑爹的看法。84.73%網民投票(16,209票)認為是“咎由自取”,15.27%(2,922票)認為沒必要把“星二代”標簽化,這個問題實際是第一個問題的另一種問法,從回答結果上看結論相對一致,網民總體上認為“家庭因素”帶來的影響最終引起了李某某案的發生。
第三, 通過法律手段能否合理解決李某某案?只有23.76%(4,590票)認為能,而大多數的網友(比例:76.24%,14,725票)則對法律能夠很好的解決該案表示不太可能,這一比例體現了民眾對司法系統的信任度很低,更是一種對青少年教育和社會道德的信仰缺失。
44.37% (8,375票)的網民認為應該狂歡,55.63%
第四, 網民該對李某某審判“狂歡”嗎?有
(10,500票)則表示不應該。近一半的網友認為應該就此事表示高興,因為通過網絡媒介的作用能夠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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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抨擊權貴的作用,但百度網友“黑夜里的探索者”認為:“一般民眾已經習慣并且樂于看到利益集團這個群體的人出錯、出丑、出事而且不惜幸災樂禍、落井下石”。針對這個觀點,一些網友提出了反駁,百度網友lc657459744:“青年不是仇富,而仇的是特權。憑什么平民犯法就要依法處理,二代們犯法就可以逃脫?”
三是“辦伴網”( http://www.okban.cn/)開展名為《李某某無罪?先問問民眾愿不愿意》的網絡調查[2]。結果顯示:在“如果李某某被判無罪會如何?”問題上,有30%的網友認為會引起輿論嘩然,審判機關將面對民眾指責,29%的網友認為這將是對法律公然的踐踏,認為民眾不會放過李某某和受害人重新上訴的各占21%;在“你覺得李某某會被判無罪嗎?”問題上,有36%的網友認為會被判無罪,而43%網友認為證據確鑿,肯定被判有罪。只有22%的網友表示不確定;在“律師為李某某辯護無罪”問題上,認為“家大勢大、律師為之折腰”,“律師無良”的網民分別為32%和37%,“律師對判罪說了不算”的占17%,選擇“即使辯護成功,也過不了輿論關”的占到了15%。從統計結果來看,網民對李某某是否會被判刑的觀點差異很大,這表露出該案在案情細節、當事人背景上存在著復雜性,也體現了眾多網民對司法公正存在著質疑。
年”。這些網友并沒有從客觀、法律的視角去看待刑責判定問題,僅僅是一種情緒宣泄。但是要看到隱藏在這些言論背后的是部分民眾對當前經濟社會體制的不滿,如微博“錫安”:“官官相護,這水深著呢,也不看看他老爹是誰,屬于部隊的,官場黑,部隊更黑,這道理誰都明白的!”可以說李某某案只是一個導火索,公眾“仇富”“仇官”心態在社會上已經蔓延許久,必定會在一些突然事件的誘發之下爆發。對于這個情況,《人民日報》2013年02月28日發表評論《媒體
[3]
別跟著傳聞瞎轉悠》,但這也引起了廣大網友的抨
擊。網友“鄭義”說:“人民日報是在為犯罪分子辯護,對社會負面影響可想而知?!痹谶@些網民的心中,李某某案無論最終結果如何,當事人都是一個罪無可恕的罪犯,任何形式的維護和辯護都無法改變這一認識,并且對為當事人辯護的相關人士行為,如李某某辯護律師稱受害方雇傭水軍,微博“abus”認為:蘭和說話太多,為了達到目的,什么招都用上了。蘭要么會受到律師執業懲戒,要么落個薛蠻子式的嫖娼被吊銷律師執業資格收場,拭目以待,立貼為證?!边@部分網友已經將站在李某某一方的所有人員色彩化處理,認為只要是為李某某辯護的一切做法和觀點都是錯誤的。
二是平緩的觀點。部分網友對激進論點表示了不滿,并從他們自身的理解或基于某種目的表達了看法,但總體而言都是以維護李某某及其辯護人為主。如網友“王鴻飛“:無論背后是誰,無論是何目的,構陷少年人、污蔑漫罵無辜公民,首先是犯罪行為。一切真正崇尚自由人權的人們應該明白是非?!彼麄冋J為:李某某案就是一場陰謀和陷害。中國新聞社區有網友發表觀點:“整個過程梳理下來,我以為不過是一場借孩子過錯敗壞父母聲譽的鬧劇。孩子一出事,全家人任人宰割,想如何編造就如何編造、想如何欺負就如何欺負?!边@種觀點雖然在網民評論中的比例較低,但不可否認的是確實從另一個視角看待了整個案件,盡管“子不教父之過”的道理是成立的,但也不能因子女犯罪就“審判”父母,更不應該把事態擴大化和復雜化。
三是理性客觀的觀點。對于本事件中當事人孰對孰錯,李家辯護人有關行為,部分網友從相對公平的角度進行了觀點表達,中華論壇網友“瘋瘋癲癲僧”認為李某某案并不存在勒索的可能性:“此案與傳統的“仙人跳”特征不符合,沒有當場捉奸,沒有當場
三、“李某某”事件的網絡輿情點評
1.網絡輿情的觀點分類
根據對“李某某”事件網絡輿情的搜集與整理,讓我們能夠深深的感覺到在因獨立事件帶來巨大反響的背后隱藏著怎樣的社會意義,李某某作為名人之后所參與的犯罪事件之所以在民眾之中引起軒然大波,與現社會階層關系、經濟貧富差距、青年價值觀念息息相關。整體而言,可以將網絡輿情分為三種,具體表現為:
一是激進觀點?,F在大多數網友屬于此類,他們認為李某某必須為自己的種種惡行受到嚴懲才能昭彰正義,甚至一些網友在網絡上呼吁判李某某死刑,如百度網友“ng有機肥料扔”認為:“李家控制司法,干擾輿論,顛倒黑白,反咬一口,實在罪大惡極,強烈要求從嚴判處李某某,數罪并罰,死刑立即執行”。天涯網友“舜鼎精機”:“李某某不死,法律倒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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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證,沒有當場或事后勒索等特征。何況是1:5的仙人跳勒索,后來又主動報警,世界上有這么自找麻煩的愚蠢敲詐者嗎?”江德斌在《株洲晚報》刊文認為:在此事件中,公眾和媒體過于獵奇,有失理性,牽強附會的東西太多,只會掀起娛樂性的狂歡,卻無益于解決問題[4]。因此,公眾和媒體都需要跳出娛樂思維模式,理性看待李某某等人涉嫌輪奸案,充分尊重法律。另外一些社會名人如清華大學教授易延友、央視楊瀾等言論在網絡上激起千層浪。網友扈宏毅認為:“公眾至今無法獲取事實真相,理性地講,在真相尚未揭曉之時,網友不應盲目辱罵,不應對當事人進行輿論審判,而作為資深法律人士,更要以事實為標桿,不宜引用尚未定論的“陪酒女”為受害者指稱,更不宜做沒有根據、有失水準的評判?!鄙鲜鼍W絡觀點均是從理性角度對案件進行審視,既不將矛頭直接對準當事人,也不為當事人及家屬作任何缺乏證據的辯護,而是基于解決問題的目的提出自己的觀點。
2.開庭前后的輿情變更
從時點上看,“李某某”事件的網絡輿情在法院開庭前后存在著一些差異,在案發至開庭之前,網絡輿論主要集中于對當事人的憤慨和對李某某及家屬、辯護人的行為的關注,而在開庭之后更關注司法機關處理的方式和結果,[email protected]:“是否未成年人還是個未知數,從網絡視頻和各種記錄來看,李早已超18歲,然而,辯護律師卻聲稱李是未成年,而警方卻只字不提,到現今已經提審也未曾提及,的確讓人匪夷所思”。網民“清茶配花茶”說:“公開審理是破釜沉舟啊,讓其余幾個重量級選手的幕后出來救市!實在是高招!”網民“設計指導”說:“別人犯罪三下五除二就搞定了,她家兒子犯事審來審去,折騰了4個月,你到底是要鬧哪樣?”網
參考文獻:
民“小漂”說:“我們無法猜測李某某輪奸案中,各方圍繞法律的量裁邊界做了哪些活動,施加了哪些影響,內幕或許永遠成為內幕,但輿論的圍觀無疑發揮了社會監督權的功能,這種監督力量會在一定程度上抵消詮釋者對法律邊界的沖擊?!蓖瑫r騰訊、新浪、網易、搜狐等微博上眾多網友表達了對審判的觀點,但確定的是:網絡輿論對該案審判結果有著重要的影響。樂駝網開展的一項調查顯示:有44.74%的網友認為輿論會對李案審判結果產生影宣泄點而已,司法公正并不會被輿論所左右。正如網友“gmswk199”論述:“輿論壓力竟然能影響司法進程結果,那公正何在。輿論都是沒腦子的。媒體都在片面報道,輿論暴力??!”司法部門已經確認在國慶節之前會對此案做出判決,而在審判結果正式宣布后,此事件帶來的輿論影響非但不會因為審判結束偃旗息鼓,而且更會持續性發酵,判決之后仍可能掀起一個高潮,網絡輿情的重點會徹底轉向對審判結果的評價和有關司法公正的討論。從目前網絡輿情看,李某某案本是一件普通的刑事案件,但有關的網上爭論,圍繞法律方面的言論少,多數都與政治、社會、體制掛鉤,所以對司法公正和官員體制問題的討論是未來輿情的大趨勢。我們拭目以待?!?/p>
[基金項目:2012年度蘇北地區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與研究基地重點課題“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與心理危機干預研究”,項目編號:SBXLKTYJ13009;2012年度江蘇師范大學學生工作研究重點課題“大學生網絡結社的動因及教育引導策略研究”XGZ201206。],項目編號:
薛靜華:江蘇師范大學講師
責任編輯/方奕
響,有55.26%的網友認為此案是民眾情緒的一個
“官二代”. http://www.ycwb.com/ePaper/ycwb/html/2013-02-27 /[1]羊城晚報. 從李某某事件看古代的[EB/OL]
content _94580. htm?div=-1,2013-2-27.李某某無罪?先問問民眾愿不愿意.http://www.okban.cn/Question/LookResult_1695.html,2013-07- 12.[2][EB/OL]
. http://www.chinanews.com/cul/2013/02-28/ [3]人民日報評李雙江之子涉案:媒體別跟著傳聞瞎轉悠[EB/OL]
4602090.shtml,2012-02-28.
江德斌.跳出娛樂思維看李某某輪奸案.http://zzwb.zhuzhouwang.com/html/2013-02/25/content_71075.[4][EB/OL]htm?div=-1,2013 -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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